欧盟对华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反补贴调查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欧委会发布公告,应申请人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MAE)发起反补贴调查,我们在该案中代理中国商务部全程参与应诉。该案案值较大,仅次于欧盟同年对华提起的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案,且欧委会在本案中调查了大量补贴项目,特别地,包括低价提供海运与物流服务以及收入支持项目两个非传统的反补贴调查项目。在缺乏先例可供参考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对相关项目的深刻理解和法律研究,对被调查的项目进行了坚决的抗辩,使得欧盟在终裁中对包括低价提供电力、原材料项目、海运与物流服务项目、生产设备加速折旧项目以及收入支持项目均裁定不适用,取得了较好的结果,捍卫了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
该案件是中国应对欧盟贸易救济调查的一次重大胜利,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 案件的核心难点
本案的挑战性极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项目的“非传统”与“边界模糊”:欧委此次调查并未局限于传统的税收优惠、直接赠款等项目,而是引入了:
低价提供海运与物流服务:将供应链和物流优势试图界定为可诉补贴,这是一个极具扩张性的解释。抗辩难点在于需要剥离市场的复杂性,证明中国企业的物流成本是市场化、商业化的结果,而非政府财政的专项补贴。
收入支持项目: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可能涵盖了多种形式的政府支付或优惠。抗辩方需要精准界定其范围,并论证其要么不具有“专向性”,要么并未构成《SCM协定》项下意义上的“财政资助”,且与涉案企业的出口业绩或成本优势无直接因果关系。
2.缺乏先例与法律不确定性:由于欧委会此前极少或从未在反补贴调查中就“海运物流”和“收入支持”等项目做出过最终裁定,缺乏成熟的法律先例可供参考。这使得抗辩过程如同“开拓无人区”,每一步法律论证和事实举证都需要从头搭建,极大地增加了法律论证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3.巨大的举证责任:面对欧委会的调查问卷和初步论断,应诉方需要提供海量的、详实的、且经得起交叉核对的数据和证据,来逐一驳斥指控。这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市场的定价机制、原材料市场的交易数据、物流服务的市场化合同、折旧政策的普适性法律依据等。组织并协调多家涉案企业完成如此复杂且高标准的举证工作,是巨大的实务挑战。
4.高案值带来的政治与经济压力:作为案值仅次于电动汽车调查的第二大案件,本案受到了中欧双方政府、行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高案值意味着潜在的关税惩罚将极其沉重,这给应诉团队带来了必须成功的巨大压力,同时也可能使欧委会在裁决时更为谨慎和强硬。
二、 案件的创新与突破点(抗辩策略的创新)
本案的成功,并非简单的被动回应,而是基于深刻法律研究和事实分析之上的主动、创新性抗辩的结果。
1.法律解释的创新性突破:应诉团队成功地说服了欧委会,使其接受了对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中“财政资助”和“利益”等关键概念的狭义和严谨的解释。
2.事实论证的深度与精度:针对“低价电力/原材料”等指控,抗辩并非简单否认,而是通过详实的数据对比,证明中国相关要素的价格是市场形成的,与国际市场趋势一致,或与欧盟内部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差异,从而从根本上瓦解了“授予利益”的指控基础。
3.“逐个击破”的策略有效性:面对欧委会开出的漫长补贴项目清单,应诉团队采取了精准反击的策略。通过强有力的抗辩,成功地将最具争议性和扩张性的项目(海运、物流、收入支持、电力、原材料等)全部排除在最终可征税补贴的计算范围之外。这不仅大幅降低了最终的补贴税率,更在法律上否定了这些项目的可诉性。
三、 影响与意义
本案的胜利远超个案本身,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1.创立重要先例,划定欧盟调查权边界:本案裁决首次明确否决了欧盟将“海运物流优势”和“广义收入支持”列为可诉补贴的尝试,为后续所有中国产品应对类似指控提供了强有力的判例支持,有效地限制了欧委会调查权力的任意扩张。
2.捍卫中国市场经济改革成果:成功抗辩意味着国际社会认可了中国在电力、原材料等领域市场化改革的成果。它证明了中国部分生产要素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而非政府补贴的结果,这对于反击“中国非市场经济”的偏见具有积极意义。
3.提振中国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信心:本案表明,即使面对欧盟新型、复杂的贸易救济手段,通过专业的法律团队、充分的准备和坚决的抗辩,完全可以取得胜利。这为正在或即将应对类似调查的中国企业(如电动汽车行业)注入了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