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1
中国对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发起贸易壁垒调查案
自欧盟正式发布《外国补贴条例》(FSR)以来,多次使用该工具对中国企业发起调查。鉴于欧盟依据FSR对中国企业发起的调查存在不合理和歧视性做法,不仅阻碍了中国产品或服务进入欧盟市场,还损害了中国企业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中国商务部于2024年7月决定就欧盟FSR相关做法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随后,经过半年左右的详实调查,2025年1月,商务部发布公告,认定欧盟FSR相关做法构成《调查规则》第三条项下的贸易壁垒。
本案是中国政府为维护本国企业合法权益、反对单边保护主义而采取的一次主动、对等、强有力的法律与外交行动。它标志着中国应对欧美新型贸易工具的策略发生了从“被动防御”到“主动出击”的重大转变。
从经济价值看,本案直接维护了千亿美元级的中欧经贸存量,间接降低了制度性博弈成本,积累了中国在规则博弈中的话语权;从影响看,本案深刻影响了中企对欧策略、欧盟政策选择以及中欧关系走向;从意义看,本案标志着中国贸易救济政策从被动防御向主动出击的转型,为中欧规则博弈建立了新范式,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贡献了中国智慧。
展望未来,随着FSR调查的持续和中方反制措施的推进,中欧在补贴监管、竞争政策等领域的规则博弈仍将延续。本案确立的原则——依法反制、规则对等、有限克制——将继续指导中方应对策略,为中欧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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